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七项问题整改,
(略)。按照《黑
(略)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牡丹江、佳木斯、双鸭山、伊春、黑
(略)有200余台锅炉只有简易除尘设施,除尘效果不佳。
(略)下属8
(略)有40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一些锅炉采用陶瓷多管或水膜等简易除尘工艺,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坚持“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原则,对燃煤锅炉实施分类整改,建立“一炉一策”整改清单。对治理无望的锅炉进行淘汰;推进集中供暖和清洁能源替代,
(略)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进行替代,推进燃煤锅炉进行煤改电、煤改气;对不能稳定达标的燃煤锅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对保留的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2.立行立改,
(略)1台燃煤锅炉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3.2022年10月底前,
(略)1台燃煤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或淘汰。
4.2024年6月底前,
(略)等企业13台燃煤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或淘汰。
5.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2年3月,我市制定了《一炉一策整改清单》,并按照清单内容分年度、分阶段有序推进实施。清单明确
(略)将通过推进集中供暖淘汰13台低效锅炉,对1台锅炉开展监督性监测,对1台锅炉实施升级改造以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整改清单内的锅炉均未涉及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
2.2022年4月,
(略)的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排放达标,已实现督察报告制定的整改目标。
3.2022年10月,
(略)1台燃煤锅炉的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已安装完毕。该企业已完成环保验收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2024年3月,
(略)等企业共13台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进行了燃煤锅炉去功能化物理隔断。
5.我市持续加强对锅炉设施的日常监管,组织了供热锅炉的专项执法检查,对34家单位:
(略)
五、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4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齐齐
(略)
七、受理电话:
(略)
八、受理地址:
(略)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齐齐
(略)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齐齐
(略)委
齐齐
(略)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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