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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外聘专业律师库”采购项目中标(入围)候选人公示

所属地区:河南 - 平顶山 发布日期:2024-06-03
所属地区:河南 - 平顶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年度外聘专业律师库”采购项目中标(入围)(略)(略)年度外聘专业律师库”采购项目中标(入围)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略)(略)年度外聘专业律师库”采购项目”,(略)(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入围候选服务商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略)
项目名称:(略)
(略):ZPZB-24Z200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略)》及《(略)
公告日期:2024年5月10日
三、招标内容:见原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4年5月31日
2、评标地点:(略)
3、评标办法:合格入围制
4、包号:1
5、项目名称:(略)
6、入围候选服务商(排序不分先后):
(略)
入围候选服务商名称:(略)
(略)
入围候选服务商名称:(略)
1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45
河南益仟律师事务所
2
河南炳东律师事务所
46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
3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
47
北京天驰君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4
泰和泰(郑州)律师事务所
48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5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49
河南辉德律师事务所
6
河南金年华律师事务所
50
河南卓帆律师事务所
7
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
51
河南靖和律师事务所
8
(略)盈科律师事务所
52
河南嘉泰律师事务所
9
河南力天律师事务所
53
河南众盈律师事务所
10
河南民华律师事务所
54
北京炜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11
河南通海律师事务所
55
河南创今律师事务所
12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56
(略)汉坤律师事务所
13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57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14
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58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15
(略)天同(郑州)律师事务所
59
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
16
河南容克律师事务所
60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
17
北京浩天(郑州)律师事务所
61
上海邦信阳(郑州)律师事务所
18
河南双工律师事务所
62
河南瀛尧律师事务所
19
北京天元(郑州)律师事务所
63
河南鹰与鲨律师事务所
20
河南国俊律师事务所
64
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21
河南前行律师事务所
65
河南万特律师事务所
22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66
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
23
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
67
广东华商(郑州)律师事务所
24
河南梧熙律师事务所
68
上海申浩(北京)律师事务所
25
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
69
河南广宏律师事务所
26
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70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
27
金研(郑州)律师事务所
71
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
28
(略)兰台律师事务所
72
(略)金杜律师事务所
29
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
73
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30
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
74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
31
(略)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75
河南聚智律师事务所
32
国浩律师(郑州)事务所
76
河南三多律师事务所
33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77
北京高朋(郑州)律师事务所
34
北京高勤(郑州)律师事务所
78
河南瀛汉律师事务所
35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79
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
36
(略)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80
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
37
河南尤扬律师事务所
81
(略)长安律师事务所
38
河南坤鹰律师事务所
82
河南倚天剑律师事务所
39
北京中银(郑州)律师事务所
83
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
40
河南超正律师事务所
84
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
41
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
85
河南言一律师事务所
42
河南博识律师事务所
86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43
北京初亭律师事务所
87
(略)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44
北京金诚同达(郑州)律师事务所
五、入围候选服务商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略)》及《(略)》上发布。
六、入围候选服务商公示期
本项目入围候选服务商公示期自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6日17:30截止;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入围)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入围候选服务商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同时向招标人:(略)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略)
(二)被异议人名称:(略)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略)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招标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业主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办公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财务电话:(略)
财务邮箱:(略)
(略)网址:(略)(略)
查看附件:ZPZB-24Z200-中标候选人公示--(略)中标候选人公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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