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高性能薄膜新材料智能产业园项目(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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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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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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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占地约120亩,规划建筑面积6.7万平米,拟新建智能化、信息化高洁净厂房约4.8万平方米,办公、研发及辅助用房约1.9万平方米,购置高性能多层共挤薄膜机组、电子印刷、智能复合、精密分切等设备,以及研发检测仪器,从事高阻隔薄膜、新能源薄膜、电子薄膜等高性能薄膜新材料以及高端彩印复合材料的生产。
目前项目部分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公示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7月3日(20个工作日)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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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验收意见.pdf1.8MB,下载次数0
附件2:高性能薄膜新材料智能产业园项目(阶段)验收报告-定稿.pdf7.3MB,下载次数0
附件3:验收组名单.pdf411.1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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