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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银株路69号商铺物业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6-05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单一来源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公告公告基本信息
(略)
JC(略)
项目名称:(略)
(略)商铺物业
起始日期
2024年06月06日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6月10日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详见特殊事项说明第14点
地址:(略)
(略)
面积/数量
8104.8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房屋建筑物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10年
免租期
6个月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181547.52元/月
租金的递增
租金每三年在上一个周期的基础上递增10%
租金支付方式:(略)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商业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略)(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7、房屋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深圳的装修标准,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8、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且承租方不得虚增租赁面积、加收水电和燃气等费用,分租合同、第三方承租人(如:企业名称:(略)
9、其他费用: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按实际情况结算,(略)收费为准;
10、租赁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首年月租金数额计算);
11、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
12、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3、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4、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其他补充说明
1、根据《(略)商铺物业引进承租人,(略)参加本项目谈判。
2、物业概况:物业位于(略)商铺物业,计算租金面积8104.8平方米。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无房屋产权证书,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主体消防,物业按现状出租。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资产权属情况:(略)占50%、(略)占50%。
3、现场踏勘时间: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应答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略)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5、物业是否空置:否。
6、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详见特别事项说明第14点。物业移交日期:签订租赁合同后180日内。
7、应答文件的递交:
①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00秒;
②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10时00分00秒;
③递交应答文件地点:(略)
④应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逾期送达(以签到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⑤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06月11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
⑥谈判地点:(略)
8、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略)
9、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交易公告结束日期至少3(略)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交易公告结束日期。
10、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略)
11、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1)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①(略)收到交易服务费后,依据《转账委托书》,在5个工作日内转至出租方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高于租赁履约保证金时,(略)将相当于租赁履约保证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余额部分按《转账委托书》要求在办理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处理。交易保证金低于租赁履约保证金时,(略)将交易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差额部分由承租方补足;②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后,提供出租方开具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收据,交易集团在收到的5(略)径退回。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集团将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略)返还。
12、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须按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与招租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若意向承租人未按照相关规定与招租人进行谈判的,招租人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13、交易服务费按照《(略)(略))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本项目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略)站交易公告附件。
14、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人按照《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15、按月支付租金,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交易方式:(略)
单一来源谈判
交易方式:(略)
招租公告期满(2024年05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6月03日23时59分59秒),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企业名称:(略)
项目日程
谈判开始时间
2024年06月11日10时00分00秒
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7日23时59分59秒
质疑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0日23时59分59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略)
(略)
地址:(略)
(略)
联系人:(略)
莫工
联系方式:(略)
(略)
出租方信息
名称:(略)
(略)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1.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3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1.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略))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略)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6、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7、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9、若物业因政府征收(略)建设规划(略)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略)建设规划(略)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0、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1、成交人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30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2、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3、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略)无关。
14、(略)签订的合同已到期,但物业内现有29家分租户继续经营使用。意向承租方需确认对物业当前现状已充分了解,对29家分租租户承接、清租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已充分知悉,项目成交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
15、本物业未办产权手续且主体消防未验收,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如承租方无法办理上述相关证照和批文,出租方保留终止与承租方已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权利。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期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向相关部门了解本项目物业是否具备办理主体消防资格及相关办理流程,如因无法办理主体消防及二次消防相关手续,导致租赁合同不能正常履约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且承租方不得就已投入的任何费用要求补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意向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没有房产证、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交易保证金的要求。
16、承租方必须按照最新的消防规定经营该物业,物业分租则需要实体墙作为间隔。
17、合同文本详见招租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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