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
(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DGZGT-[2024]7号)
经大厂回族
(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
(略)承办并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略)
宗地代码
地块位置
宗地面积
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平方米
规划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高度(层数)
建筑密度
1
(略)4GB00026
(略)南侧、
(略)东侧
30767.73㎡
二类居住用地
1.3≤R≤2.0
≥35%
H≤36米
C≤28%
70
21275
10640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招标出让须知》另有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2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略)(大厂高新技术
(略)内西门二层)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口头、邮寄、电话等方式:
(略)
4.2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境外单位:
(略)
4.3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上午09:30,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交纳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上午10: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5.2逾期送达或邮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场网(
(略))、
(略)(
(略))、
(略)(
(略))、廊坊日报上公开发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7.1投标申请人可对出让宗地自行现场踏勘。
7.2本公告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7.3宗地范围内的附着物(如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
7.4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7.5大厂回族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执行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邮箱: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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