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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西干道泰合新天地3幢3层120号商业用房(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南充 发布日期:2024-06-06
所属地区:四川 - 南充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商业用房(变卖)的公告
四川(略)人民法院
关于变(略)商业用房的公告
四川(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6月22日10时至2024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网址:https://(略))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助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变卖标的:
(略)
标的物名称:(略)
(略):(川(2017)(略)不动产权第
建筑面积(m2)
评估价(万元)
变卖预缴款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1
3层44号商业用房
(略)
50.37
19.17
11
2
0.1
2
3层45号商业用房
(略)
50.37
19.17
11
2
0.1
3
3层46号商业用房
(略)
50.38
19.17
11
2
0.1
4
3层47号商业用房
(略)
50.38
19.17
11
2
0.1
5
3层48号商业用房
(略)
50.39
19.18
11
2
0.1
6
3层50号商业用房
(略)
49.24
18.93
11
2
0.1
7
3层51号商业用房
(略)
32.32
12.42
7
1
0.1
8
3层52号商业用房
(略)
43.09
16.56
9.3
1
0.1
9
3层53号商业用房
(略)
43.09
16.56
9.3
1
0.1
10
3层54号商业用房
(略)
43.09
16.56
9.3
1
0.1
11
3层100号商业用房
(略)
32.02
12.31
7
1
0.1
12
3层101号商业用房
(略)
32.02
12.31
7
1
0.1
13
3层115号商业用房
(略)
75.1
28.58
16.1
3
0.1
14
3层116号商业用房
(略)
44.96
17.28
9.7
1
0.1
15
3层117号商业用房
(略)
44.96
17.28
9.7
1
0.1
16
3层118号商业用房
(略)
44.96
17.28
9.7
1
0.1
17
3层119号商业用房
(略)
44.96
17.28
9.7
1
0.1
18
3层120号商业用房
(略)
44.96
17.28
9.7
1
0.1
19
3层121号商业用房
(略)
44.96
17.28
9.7
1
0.1
20
3层122号商业用房
(略)
44.06
16.94
9.6
1
0.1
21
3层129号商业用房
(略)
44.44
17.08
9.6
1
0.1
22
3层130号商业用房
(略)
45.35
17.43
9.9
1
0.1
23
3层131号商业用房
(略)
45.35
17.43
9.9
1
0.1
24
3层132号商业用房
(略)
45.35
17.43
9.9
1
0.1
25
3层222号商业用房
(略)
46.53
17.89
10.1
2
0.1
26
3层324号商业用房
(略)
46.53
17.89
10.1
2
0.1
标的情况:
1.现均清水、闲置,执行部门根据案件执行情况确定交付时间;
2.上述6标的物分零拍卖,与相邻的房屋之间无隔墙,本院不保证与证载上载明的界限、面积相符;若拍卖成交,以权证载明为准,若需隔墙一律以相关职能部门的产权登记为准,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本次变卖标的物变卖信息如有更新,(略)发布的最终信息为准。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略)
三、咨询、预约看样的方式:(略)
四、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在签收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从变卖成交价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地址:(略)
五、本院对本次变卖标的物已进行了调查,对相关情况和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展示的标的现场图片、(略)自动生成的导航图仅供竞买人参考,本院以标的物实物现状为准进行变卖,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认真研究查看变卖标的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本变卖标的物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瑕疵)。
六、变卖流程:(略)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则竞买成功。
七、变卖方式:(略)
八、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有关单位:(略)
九、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2.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即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本标的物的购房资格。在竞价成功后若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3.如需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请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竞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联合竞买材料(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无联合竞买、委托竞买手续或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责任自负。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标的物附属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或水、电、气上户)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标的物交付前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及物业费】,具体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二、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所有的变卖预交款(含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有增价,买受人须在变卖成交后5日内将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并凭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书。
十三、(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变卖预交款(含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无论采取任何一种方式:(略)
2.(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妨碍法院执行行为的竞买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略)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略)(略)人民法院,(略)(略)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关注并咨询整个拍卖详情,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略)
司法辅助拍卖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略)
此公告同时在“(略)((略).cn)”上发布。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年六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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