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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9月-2027年7月灵璧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发布日期:2024-06-06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6/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教育体育局2024年9月-2027年7月(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教育体育局2024年9月-2027年7月(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cn获取:(略)
一、(略):EP-LBC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三年7290万元,每年2430万元;其中一标段1215万元/每年;二标段1215万元/每年。
最高限价(如有):总投资2430万元/每年;一标段1215万元/每年,单价:人民币1.35元/人/天;二标段1215万元/每年,单价:人民币1.35元/人/天。(本项目为单价报价,应在投标函中填写单价。)
采购需求:(略)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服务期三年,项目总投资三年7290万元,每年2430万元,年度结束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该项目承(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约9万多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主要包括由政府采购的原材料验收、检验、净菜加工、分拣切配、计量包装、冷藏(冻)保鲜、冷链运输及学校食堂的成品生产、餐具清洗消毒及食堂餐厅保洁管理及本劳务服务所应包含的一切劳务服务项目。配送对象为(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187所中小学(含教学点),本项目共分成2个标段。
一标段:(西路)韦集镇、朱集乡、娄庄镇等乡镇100所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
二标段:(东路)朝阳镇、禅堂乡、冯庙镇等乡镇共87所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劳务服务。
注:一个投标人可以任意选定标段进行投标,但是只能中1个标段,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每学年配送天数约为200天,具体以安徽省教育厅每年下布的年度供餐天数为结算依据,以实际配餐学生数量和供餐天数作为结算依据。
其他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采用1+1+1的形式,年度考核合格(注:综合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每年合同终止时间为次年的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40%。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略)(略))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略)
(3)供应(略)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略).cn)、“信用宿州”
(略).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略)站((略).cn)、(略)(略).cn)、(略)站((略).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略)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243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中标人为大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比例达到40%。
2、本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略)
3、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略)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加盖电子签章;(略)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略)http://(略)(略)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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