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大中
(略)(区)商务局、北岸发改局、湄洲岛商务科技局:
福建省商务厅拟于近期开展第七批“
(略)”申报工作,同步组织现有“
(略)”填报2023年度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推
(略)”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县(区、管委会)
(略)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第七批“
(略)”推荐工作,认真学习研究《通知》各项要求,特别要注意《通知》中对认定条件之一“字号传承已满50年”作了具体说明。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第七批“
(略)”申报、推荐、认定工作,营造浓厚的申报氛围,确保申报工作宣传范围全覆盖。
二、组织动员,积极申报。本次申报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时间节点,迅速开展多渠道动员发动,确
(略)”认定的相关要求规定,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政府倡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推
(略)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三、认真指导,严格审核。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指导企业按照《通知》的认定条件,梳理企业历史渊源和文化技艺传承,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申报资料,针对申报材料要素齐全、填写规范方面指导申报企业进行补齐补正,同时做好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初审工作。
(略)(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于8月1日前将企业申报书一式六份(详见《通知》附件2)、申报书电子版2份(可用光盘或U盘存储)
(略)商务局。
(略)”填报2023年度经营情况(详见《通知》附件4),同步汇总
(略)商务局。
联系人:
(略)
邮箱:
(略)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
(略)”认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109号)
(略)商务局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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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认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2).pdf附件1: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略)”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pdf附件2:“
(略)”申报书.doc附件3:各地申报“
(略)”汇总表(2).xlsx附件4:各地2023年度“
(略)”经营情况统计表(2).xlsxFF000E;AA000E;(12;)DD000E;EE000E;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
(略)”认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2).pdf附件1: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
(略)”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2).pdf附件2:“
(略)”申报书.doc附件3:各地申报“
(略)”汇总表(2).xlsx附件4:各地2023年度“
(略)”经营情况统计表(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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