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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福建老字号”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福建 - 莆田 发布日期:2024-06-06
所属地区:福建 - 莆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0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大中(略)(区)商务局、北岸发改局、湄洲岛商务科技局:
福建省商务厅拟于近期开展第七批“(略)”申报工作,同步组织现有“(略)”填报2023年度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推(略)”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县(区、管委会)(略)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第七批“(略)”推荐工作,认真学习研究《通知》各项要求,特别要注意《通知》中对认定条件之一“字号传承已满50年”作了具体说明。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广泛宣传第七批“(略)”申报、推荐、认定工作,营造浓厚的申报氛围,确保申报工作宣传范围全覆盖。
二、组织动员,积极申报。本次申报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时间节点,迅速开展多渠道动员发动,确(略)”认定的相关要求规定,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政府倡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推(略)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三、认真指导,严格审核。各县(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指导企业按照《通知》的认定条件,梳理企业历史渊源和文化技艺传承,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申报资料,针对申报材料要素齐全、填写规范方面指导申报企业进行补齐补正,同时做好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的初审工作。
(略)(区、管委会)商务主管部门于8月1日前将企业申报书一式六份(详见《通知》附件2)、申报书电子版2份(可用光盘或U盘存储)(略)商务局。
(略)”填报2023年度经营情况(详见《通知》附件4),同步汇总(略)商务局。
联系人:(略)
邮箱:(略)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七批“(略)”认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109号)
(略)商务局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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