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能源照明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
(略)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能源照明装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
(略)766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人民币4,251,5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251,500.00元
采购需求:因本项目采购需求较多,故此处仅列出部分采购需求,其余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
装备配备
数量(台/套)
能源照明
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
18
防水头灯
663
(略)(核心产品)
3
(略)
22
便携式防水防爆应急强光灯
1.功率:≥160W;
2.光源:LED光源;
★3.配光包含:聚光、泛光,聚泛光强弱可调节;照明时间:聚光强光≥10h,聚光工作光≥15h(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工作模式包含:强光、工作光、警示光;
▲5.工作照度:10m处照度≥1000lx,50m处照度≥30lx(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电量指示:LCD显示屏电量显示,具备低电压报警功能;
★7.防爆等级:具备气体、粉尘双重防爆认证,ExnRIICT5Gc;ExtbIIICT95℃Db。产品防爆认证应满足GB/T3836.1-2021新版标准认证(
(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电池容量≥12Ah,300Wh;
9.照明时间:泛光强光≥10h,泛光工作光≥15h;
▲10.升降方式:
(略)
11.充电时间:≤6h;
12.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不小于:-20℃~40℃;
▲13.防护等级:≥IP66(提供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电池循环寿命:≥1500次充放电;
15.防腐等级不低于:WF2;
▲16.佩戴可拆卸防爆应急灯模块
防爆应急灯模块:
额定功率:≥5W;
防跌落高度:≥1m;
防护等级:≥IP66;
环境温度范围不小于:-25℃~55℃;
工作时间:聚光≥20h、泛光≥20h、驱蚊光≥20h、警示光≥20h;
(提供能证明产品能满足本项要求的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配带应急备用电源
应急备用电源:
电池规格≥1000Wh;
交流输出功率≥1600W(峰值≥3100W);
执行标准:GB4943.1、GB31241;
充电时间:快充<4h;
携带方式:
(略)
(提供能证明产品能满足本项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功能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能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本项参数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配光包含:驱蚊光、警示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6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
②投标单位:
(略)
③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
(略)
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最先报名的供应商;
⑤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
(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
(略)
(略)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
(略)(略)进行登记注册,
(略)经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四、获取:
(略)
时间:2024年6月7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略)
地址:
(略)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2024年7月1日10:00时(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
(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
(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
(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略)相关通知。
3.
(略)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
(略)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略)《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
(略)原因,采购代理机构:
(略)
5.
(略)线上提交,
(略)。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
(略)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
(略)
开户行:
(略)营业部
账户名称:
(略)
(略):
(略)(略)(咨询电话: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中标事宜咨询电话: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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