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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校区校园通勤车(14座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竞价公告(JJ24052910554283)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说明:各有关当事人对竞价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竞价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途径提起异议,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不予受理。
一、基本信息
(略):JJ(略)283
项目名称:(略)
项目预算(元):68,000.00报价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最少报价家数:3联系电话:(略)
联系手机:******电子邮箱:(略)
异议反馈:******
开始时间:(略):15:34截止时间:(略):15:00
报价文件要求:本项目要求报价时上传相关文件
二、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3)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出售电动观光车或同等货物资质。报价时上传以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略)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送货。
交付地址:(略)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1、保修期:本合同中车辆有12个月正常操作质量保证期,电池为12个月质保期,从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保修内容:从车辆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保修期内,凡因设备的质量缺陷或制造工艺引起的产品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由于正常磨损、事故、非正常保养、存放时非正常保护、或非正常使用所引起的设备折旧和损坏不在保修之列。3、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甲方须按照厂方规定的操作程序和维修保养守则作业,如非因操作不当,而是因制造厂在工艺和材质上引致的损坏,由乙方按甲方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免费保养修复或更换新零件,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因操作不当引致的故障及正常的损耗,乙方在收到甲方传真或书面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派员往甲方处进行紧急维修和提供零件,甲方承担所需零部件的费用。
其他要求:包含产品一年质保,车辆的调试、培训指导、维修保养等。
四、技术要求
(略)标的名称:(略)
114座电动观光车(带挡雨门)1.00辆绿捷特/LJTGD型14人带门观光车是详见附件需求。
五、附件
(略)附件名称:(略)
1需求书(略)无登录后可下载附件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由采购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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