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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城市污泥处置项目(资格后审)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吉林 - 长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公(略)污泥处置项目(资格后审)
(略):GDZB-FW-(略)
项目所(略):吉林省,(略)
一、招标条件
(略)污泥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略)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2021年9月28日市政府授权,城投集团负(略)污泥处理处置经
营,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授权经营期限截至2051年9月27日,由市建委开展绩效考核
污泥处置情况,由招标人:(略)
定污泥每吨处理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城市污泥处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市污泥处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十一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人员、设备配备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并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在项目合作期内具有可供本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权;
(2)采用焚烧工艺进行污泥处置且具备项目建设运营条件;
(3)2024年8月15日污泥处置生产线的产能应达到投标处置量800吨/天;
(4)为保障焚烧设备、设施在检修、维修及停电停水等紧急情况下,具备污泥接收条件,要
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污泥存储能力,达到环保要求且无异味;
3.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
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略),则需提供自成立
(略)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投标人提供资金支付承诺,具备投融资能力且提供可行的项目融资方案;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
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略)(略).cn)
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略)
(略).cn)(略)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
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与招标人:(略)
单位:(略)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
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22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地8号楼11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地8号楼1105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城市污泥处置项目(资格后审)
(略):GDZB-FW-(略)
项目概况
(略)(略)(略)生态大街
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GDZB-FW-(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概况:根据2021年9月28日市政府授权,城投集团负(略)污泥处理处置
经营,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授权经营期限截至2051年9月27日,由市建委开展绩效考
核污泥处置情况,由招标人:(略)
确定污泥每吨处理费用;
4.服务范围:选择一家污泥焚烧处置服务单位:(略)
800吨污泥处置能力(以实际发生量为准);2026年9月前达到焚烧能力且不低于每日1200
吨焚烧处置能力。建设期截至2024年8月15日,由市建委开展绩效考核污泥处置情况;
5.质量标准:(1)污泥全过程负压处置;(2)处置过程产生的水、气、灰、渣等,应符合环保
要求且无异味(3)污泥处置后的灰、渣等产物,应符合国家污泥处置等相关标准及要求:(4)
中标人应对最终污泥处置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6.合同履行期限:运营之日起运营期限5年;
104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人员、设备配备要求满足项目需求,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并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在项目合作期内具有可供本项目建设的土地使用权;
(2)采用焚烧工艺进行污泥处置且具备项目建设运营条件;
(3)2024年8月15日污泥处置生产线的产能应达到投标处置量800吨/天;
(4)为保障焚烧设备、设施在检修、维修及停电停水等紧急情况下,具备污泥接收条件,要
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污泥存储能力,达到环保要求且无异味;
3.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
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略),则需提供自成立
(略)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4.投标人提供资金支付承诺,具备投融资能力且提供可行的项目融资方案;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
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略)(略).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
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略)
(略).cn)(略)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
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与招标人:(略)

单位:(略)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2866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1105室)
方式:(略)
(1)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
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审计报告,(略),则需提供自
(略)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
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
均需提供;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略)(略).cn)政府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略)
(略).cn)(略)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
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略)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
体投标均需提供;
(9)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略)
739
11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略)(略))、(略)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略)
7.联系方式:(略)
1.招标人:(略)
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略)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略)

称:(略)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话:(略)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址:(略)
联系人:(略)

话:(略)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址:(略)
联系人:(略)

话:(略)8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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