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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庆安县拉林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绥化 发布日期:2024-06-11
所属地区:黑龙江 - 绥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受(略)自然资源局委托,(略)(略)拉林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略)中央大街248-1
二、(略)
名称:(略)
场所:黑龙江省(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略)
面积:0.030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略)XY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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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305262
-1"__资源储量:47.0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305米至262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设采矿权,未开发。多目标管理:1.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不断提高;2.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3.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4.矿产资源开采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杜绝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1.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等文件精神,在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中,(略)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建(略)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计提(或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复垦费等相关费用,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义务。
(略)经度纬度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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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305262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3年服务年期与建设年期一致,采矿权到期后不再延续。
起始价:55.89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企业。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3.未被列入“(略)”中的“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未被“(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应当具备开采该矿产资源的资金实力,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日期需在公告期内。
五、出让方式:(略)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2024年07月10日挂牌时间:2024年07月10日—2024年07月24日
(略)上地址:(略)
六、获取:(略)
获取:(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2024年07月09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人须上传身份及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3)参与竞买的内部决议文件(加盖公章);(4)出让交易公告(加盖公章);(5)竞买申请书(签字盖章);(6)交易须知(加盖公章);(7)本公告第四项“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中第3、4、5(略)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8)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3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4.竞买保证金缴纳:55.89万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7:00,汇入如下银行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开户名:(略)账号:(略)开户行:(略)(略)(略)15.竞买保证金处置: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自动转为部分出让收益;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报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略)络报价方式:(略)
八、风险提示
1.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其储量核实报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采矿投资风险较大,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竞买人不得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政策变化、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2.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略)实地进行踏勘,充分了解出让采矿(略)的现状和周边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开采的外部条件,踏勘费用自理;向出让人咨询采矿权相关情况及政策要求。联系人:(略)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略)
在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7月9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略)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略)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略)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归出让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2.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3.竞得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的;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或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1.按照《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全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黑自然资发〔2023〕15号)相关规定,本次出让矿产资源只能定向供应“G1015铁科高速铁力至凤阳段A3、A4标段项目”用料需求,所竞得矿产资源不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公益性质,必须专项专用,不得对外销售。竞得人在竞得后需与项目用料方自行签订专项供应协议。2.为保障省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料工期、进度需求,竞得人生产加工能力必须与项目用料需求匹配。如不能保障正常供应,需承担相应责任,由此造成损失自行承担。3.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前期工作投入(包括《资源储量报告》、《价款评估报告》、《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费用),费用总计21.8万元,竞得人竞得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后,应一次性支付给第三方报告编制单位:(略)
本公告在(略)(略)站、(略)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略)自然资源局
2024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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