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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超短超强激光平台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6-05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6/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内容文档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略)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建设项目配套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审批【2023】175号文核准建设,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略):豫工程(略)
2.3建设地点:(略)
2.4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占地面积75.00亩。(略)(建筑面积约1.8万㎡)、场区基础设施、绿化工程、围墙、东大门与南大门等;
2.5项目设计单位:(略)
2.6项目造价咨询单位:(略)
2.7项目全过程审计单位:(略)
2.8招标内容及范围:(略)(含主体工程、安装工程、室内室外装饰工程)、场区基础设施、绿化工程、围墙、东大门与南大门以及配套的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建筑与安装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9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10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11招标控制价:(略).63元;
2.12工期:330日历天,其中:(略)工期210日历天;
2.13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面积≥1.5万㎡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略)页链接及截图、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扫描件);
3.4拟派相关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拟派项目经理:(略)
要求:拟派项目经理:(略)
(略)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土建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
程。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略)拟派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
3.6信誉要求:
(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略)”网站(http://(略).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略)
(略)企业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略)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略)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项目当地政府列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的单位:(略)
3.7其他要求:
单位:(略)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略)
4.1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略)参与交易活动,(略)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略)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6日至2024年06月13日凭CA密钥登录登陆“(略)-(略)”,(略)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略)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略)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略)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5.1时间:2024年06月26日9时(北京时间);
5.2地点:(略)
备注:(略)(略)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6.1时间:2024年06月26日9时(北京时间);
6.2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略)网站》、《(略)》上发布。
8.其他注意事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8.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应要求,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略)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略)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8.(略)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略)(略)使用指南》。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0
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略)
2024年06月05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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