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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所属地区:河南 - 许昌 发布日期:2024-06-05
所属地区:河南 - 许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6/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略)

(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略))第六十四条“(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的情形对评审报告进行复核通过后,再由评审专家签署姓名。第四章评审专家履职管理和评价第二十二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遵守职业道德,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评审,并对所出具意见承担法律责任;(三)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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