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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标准化智能充电站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普洱 发布日期:2024-06-17
所属地区:云南 - 普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YNZZZB—2024〔PE〕012)
项目所(略):云南省一、招标条件本(略)标准化智能充电站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总投资约355.00万元(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355.00万元(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标准化智能充电站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标准化智能充电站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至今)承担过一项200万元及以上智能充电站建设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两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略)注册成立之日起至投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项目经理:(略)
3.5设计负责人要求:拟配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略)
3.6信誉要求:由磋商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招标代理:(略)
3.8本次磋商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三个站点((略)智能充电站、宁洱茶乡大酒店智能充电站、(略)左侧),建设内容为:完成经招标人:(略)
2.4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图审定、招标人:(略)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后续服务过程中的相关伴随服务,完成招标人:(略)
(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略)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发包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注:招标人:(略)
2.6质量要求:①工程设计部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②工程施工部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及要求,符合智能充电站建设相关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355.00万元(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至今)承担过一项200万元及以上智能充电站建设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两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公司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略)注册成立之日起至投标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项目经理:(略)
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含2个月)以上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设计负责人要求:拟配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略)
3.6信誉要求:由磋商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招标代理:(略)
3.8本次磋商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2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磋商时间及地点:(略)
6.2磋商地点:(略)
7、(略)(略))、(略)(https://(略))网站上发布。招标人:(略)
8、联系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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