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对
(略)茅龙风电场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
(略)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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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66200m2,其中永久占地174272m2,临时占地91929m2,规模由25台单机2000kw机组变更为建设12台单机4200kw机组,总装机容量不变为50MW,单机容量增大。
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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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略)
环评单位:
(略)
联系方式:
(略)
四、
(略)络链接
链接:https://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略)
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或填写公众意见表发表对
(略)茅龙风电场项目(变更)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发送至邮箱:
(略)
邮寄地址:
(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和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本身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24.5KB,下载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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