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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石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含评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金昌石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含评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ZKHD(略)号)
项目所(略):湖北省,(略),(略)
一、招标条件
本金昌石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含评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招标人:(略)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昌石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含评审)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昌石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含评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昌石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含评审)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6.1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起,以批复时
间为准)承担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须提供资质证书
原件彩色复印件或服务合同和批复原件彩色扫描件)
6.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不能少于3人,上
费证明材料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略)
描件及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章的营业执照现场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项目基本情况
1.(略):ZKHD(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5万元
5.采购需求:采购一家具备相应技术实力的技术服务机构,负责金昌石墨矿《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方案》编制并通过自然资源部组织的评审及获得评审结果公示。(详见第三章采购需
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方案最终通过自然资源部组织的评审及获得评审结
巢公示。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略)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使用财政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采购文件列明或“依据”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仅表示参照执行。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不属于财政部门或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近三年来(2021年1月1日起,以批复时间为准)
承担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
复印件或服务合同和批复原件彩色扫描件)
6.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不能少于3人,上
述人员需提供2024年2月至2024年5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
费证明材料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略)
描件及社保缴费证明资料);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营业执照现场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7月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略)
陵区发展大道延伸段159号)进行,申请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磋
商文件规定处理。
五、开标
1、时间:2024年7月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方式:(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各潜在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
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略)(略)网上发布。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代理:(略)
地電址:/
联系人:(略)

话:/
电子邮件:/
(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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