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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对海丰建设等130户债权资产及2户抵债资产以卖断+反委托方式公开转让竞买招商公告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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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对海丰建设等130户债权资产及2户抵债资产以卖断+反委托方式:(略)
(略)
(略)(简称:“(略)”或“我方”)拟于2024年6月21日22时至2024年6月29日22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或我方主动延长截止时间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对海丰建设等130户债权资产及2户抵债资产(简称:“标的物”、“标的资产”或“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以卖断+反委托方式:(略)
一、标的物
(略)拟将持有的对海丰建设等130户债权资产及2户抵债资产以卖断+反委托方式:(略)
二、意向方(报价方)条件
1、意向方(报价方)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方(报价方)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且同意在完全卖断后反委托我方进行后续处置。
3、以下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略)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折价购买;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转让标的的主体;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报价的,由意向方(报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意向方(报价方)须提交相应的买断+反委托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卖断金额及支付方式:(略)
特别提示:卖断金额(报价)设有保留价不公开;委托期限、后期分成比例、回现目标任务等我方设有保留条款条件,且不作为受托方(我方)承诺。以上事项或其他方面存在问题可与我方面谈。
5、竞买前,意向方(报价方)(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意向方(报价方)应以自己身份参与竞拍,本次拍卖不接受委托竞买。任何时候,包括竞买活动开始前、竞买活动进行中、竞买活动结束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我方有权取消意向方(报价方)资格:1、意向方(报价方)历史履约情况差或可能因其他原因影响其后续履约的报价方;2、不具备受让资格的。
三、竞买方式:(略)
本次竞买设置保留价,保留价不公开,意向方(报价方)报价需高于保留价后方能进入我方反委托方案评审阶段,报价仅为能否成交的条件之一,我方需对意向方(报价方)提供的反委托方案评审后,(略)通过短信/邮件方式:(略)
四、价款支付规则
竞买成功后,意向方(报价方)应在确认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成交确认书》((略)生成)、《债权及抵债资产转让协议》、《委托处置协议》。同时,成功竞得者应在协议签订/生效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款项全额缴入我方指定账户(户名:(略),账号:(略)(略),开户行:(略)重庆鱼嘴支行)。
五、技术服务及费用标准
意向方(报价方)(略)支付交易技术服务费,(略)公示为准。若意向方(报价方)在成交后未向京东足额交纳技术服务费用,则视为意向方(报价方)悔拍,我方将不向悔拍的意向方(报价方)交付成交资产。
六、违约责任
如竞买成交后意向方(报价方)拒绝签署《债权及抵债资产转让协议》、《委托处置协议》或签署转让协议后违反付款义务,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则每逾期一日,意向方(报价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价款以20%/年按日向我方支付违约金;如意向方(报价方)逾期30天未付款,则构成意向方(报价方)的根本性违约,我方有权解除转让协议,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七、重要提示
(一)意向方(报价方)报名并提供相关资料后,视为作出如下陈述
1、交易文件知悉。意向方(报价方)仔细阅读并理解了我方发布的招商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2、风险和瑕疵知悉。意向方(报价方)同意,我方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方(报价方)已经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独立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意向方(报价方)已经知悉,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A.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B.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C.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D.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E.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F.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G.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H.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I.组包资产明细表中描述的资产瑕疵。
3、意向方(报价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意向方(报价方)受让债权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司法实践等限制,导致意向方(报价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标的物介绍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
4、意向方(报价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意向方(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5、意向方(报价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意向方(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并受让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后,可能无法享有我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二)意向方(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后的特别承诺
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我方将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文件交付给受让方时,受让方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文件清单上签字。如受让方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在交接期后,受让方无权再就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我方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受让方承诺,一旦成交,作为受让方将按照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接受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的瑕疵和风险,不因拍卖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我方和拍卖人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移转给受让方之日发生变化的,受让方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的变化而请求我方和拍卖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鉴于我方在从相应银行或其他转让方受让标的债权时,已承诺不向相应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为此,如果标的债权及抵债资产中存在该等能够追究银行或其他转让方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受让方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略)
(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交易双方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四)其他
1、(略)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意向方(报价方)没有异议,则表示意向方(报价方)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意向方(报价方)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略)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2、我方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意向方(报价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意向方(报价方)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意向方(报价方)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方(报价方)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意向方(报价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3、意向方(报价方)竞拍成功后,诉讼程序均自行办理,如存在欠缴费用自行承担。
4、(略)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债权及抵债资产转让协议》(略)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我方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意向方(报价方)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意向方(报价方)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意向方(报价方)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意向方(报价方)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5、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方咨询。
6、意向方(报价方)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公告。
咨询电话:任先生((略)),卢女士((略)),黄先生((略)),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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