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蓝天保卫战方面,2022
(略)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
(略)考核要求被
(略)约谈;2023年第一季度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露天焚烧秸秆和露天熏腊肉等现象较为普遍,大气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相对薄弱,导致
(略)第一季度PM2.5浓
(略)最高,拉
(略)全年PM2.5浓度水平,1—9月
(略)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均排
(略)倒数第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
(略))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略)十:蓝天保卫战方面,2022
(略)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因未达到
(略)考核要求被
(略)约谈;2023年第一季度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露天焚烧秸秆和露天熏腊肉等现象较为普遍,大气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相对薄弱,导致
(略)第一季度PM2.5浓
(略)最高,拉
(略)全年PM2.5浓度水平,1—9月
(略)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均排
(略)倒数第二。
二、责任单位:
(略)
(略)(略)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27:
(略)组织大队共出动巡查并及时扑灭巡查发现的露天焚烧着火点,并对当事人进行批判教育;积极开
(略)专项行动,巡查整治900余
(略)店铺,督促各商户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措施28: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露天焚烧、随意抛弃秸秆的危害性,宣传机械化粉碎还田综合利用技术及成效。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粉切碎装置,并保证其装置在收割时正常运转;自觉执行农作物低茬收割技术规程,水稻留茬低于15厘米。力争农作物秸秆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水稻秸杆还田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快秸秆全量还田技术集成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
措施29:强化对建筑工地扬尘的管控,加强
(略)工地扬尘的综合治理工作,全区力量协调配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建筑施工地堆场的治理,经过严格的整治,辖区6个建筑工地均达到了“九个一百”的要求;积极配
(略)做好秋冬和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攻坚统一行动。保证洒水车对主次干道进行6次洒水降尘工作,每天安排3台电动扫地车和2台大型清扫车对非机动车道和快车道进行全面清扫,夜洗队每天不定时
(略)内的主次干道、路牙石、人行道等进行全面精细化清洗。
四、验收情况
按照《
(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区已于2024年6月10日
(略)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
(略)管理局、甲山街道办事处进行验收。各相关部门已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同意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6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
(略)、
(略)秀峰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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