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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红家众服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州机关食堂分公司招采原材料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发布日期:2024-06-24
所属地区:云南 - 红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招采原材料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公告((略):HLZB-(略)
项目所(略):云南省一、(略)招采原材料供应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招采原材料供应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略)招采原材料供应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三)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略)”网站((略).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略)”网站((略).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代理机构:(略)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纳税要求: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2024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五)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略)
2.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略)
(六)联合体要求: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五)交货地点:(略)
(六)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时间为准。由公司统一招采,(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服务要求:各供应商需配备相应的送货员,负责货物配送服务。
(八)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配送产品来源合法、质检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质检、检疫标准。
(九)定价方式:(略)
(十)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2023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自行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三)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略)”网站((略).cn/shixin/)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略)”网站((略).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代理机构:(略)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纳税要求: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2024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五)其他要求:1.与采购人:(略)
2.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略)
(六)联合体要求: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二)方式:(略)
2.线上获取:(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获取:(略)
(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及与招标有关的通知(若有)(略)(略))、(略)(略))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略)
八、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4年6月24日八、(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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