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
(略)JDWH-04-B11、JDWH-04-B13地块征收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琼办发〔2022〕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就海口江
(略)JDWH-04-B11、JDWH-04-B13地块征收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公众意见与建议进行意见征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决策主体:
(略)(略)人民政府
2.评估主体:
(略)
3.地块概况:海口江
(略)JDWH-04-B11、JDWH-04-B13地块位
(略),用地总面积48565.88平方米(约合72.85亩),其中:国有土地60.79亩、集体土地12.06亩。
4.需新征土地情况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8040.04平方米(约合12.06亩,其中农用地0.55亩、建设用地11.51亩),涉及灵山
(略)村委会儒翠南、儒翠北村民小组,东头村委会拾桂一、二、三村民小组,新琼村委会田上村民小组等集体所有。
二、公众意见征求内容:
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收所涉及的相关利益人的意愿、安置补偿意见和对本次土地征收的其他意见与建议;征收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人居生态环境影响;征收实施可能给公众带来的其他影响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其他可能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实施单位:
(略)
2.公众对土地征收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略)
四、项目实施单位:
(略)
实施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邮编:571126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评估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邮编: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邮箱:
(略)
(略)
2024年6月24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凌庆芬 |
![](/uploads/replace/2024-04-30/20240430123904_5PFUNp.png) |
【联系电话】 |
13359010251 |
【客服微信】 |
133590102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