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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安区石岩街道市政建设工程事务中心石岩街道环卫一体化(城市管家)服务(项目编号:BACG2024000245)的答疑、修改及延期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6-24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石岩街道环卫一体化(城市管家)服务((略):BACG(略))的答疑、修改及延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BACG(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根据采购单位:(略)
一、关于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项目负责人是集项目的指挥和管理核心于一身的关键人物,须对本项目进行全方位管理、把控,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完善作业计划、解决项目困难、人员管理调度、应急处置及安全生产工作等,同时结合本项目规模大、管理要求高,因此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及文化水平,且本项内容已进行梯度计分。2、此项重点考察项目负责人清扫保洁项目管理经验以及环卫项目管理水平,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石岩街(略)内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不涉及物业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清扫保洁项目管理经验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故本项内容不作修改。
二、关于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管理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一)关于“现场项目经理:(略)
1、根(略)规划和服务细化要求,我单位:(略)
(二)关于“其他人员”的疑问事项
本项目涉及大量环卫设施设备,需要配备电工技能的维修作业人员,电工证书范围广泛且本评分项未指向特定电工证书。故本项内容不作修改。
三、关于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投标人拟投入设备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一)关于环卫作业车辆已备案的疑问事项
备案是全面加强环卫行业监管,提升环卫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符合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该评分项中“纯电动多功能洗扫车、纯电动高压清洗车、纯电动密闭式桶装垃圾车、LNG垃圾转运勾臂车”评分内容不作修改;根据实际情况,现将该评分内容中“(略)面养护车(总质量≥4吨),每一台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9.5分;”修改为“(略)面养护车(总质量≥4吨),每一台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9.5分”。
(二)关于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及购置发票开票日期的疑问事项
1、根据2020年4月10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规范(DB4403/T58—2020)》中“5.设施设备要求”的5.4垃圾收集运输车对车辆使用期限的要求;2、综合考虑本项目环卫车辆使用强度及服务周期,本项目作业面积大,相关设备日运转强度大,环卫车辆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大大降低车辆稳定性、安全性以及灵活性,年限使用较长的车辆无法保障在本项目合同期内安全、高效运行;3、考虑到本项目履约后期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服务延期等其他情形,预留车辆设备使用年限应对上述不可遇见情况,为保障作业车辆及设备能全天候正常运作,要求车辆的行驶证注册日期及购置发票开票日期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符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故本项内容不作修改。
四、关于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同类项目业绩要求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同时涵盖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的服务内容即可,并没有要求项目名称:(略)
五、关于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投标人停车场、维修场地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本项目服务期限12个月,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且本项目涉及大量的机械作业设备,为确保项目能顺利开展,要求投标人拟投入停车场及维修场地使用期限“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不低于1年”,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场地租赁发票或权属证明或租金交易记录(或流水)是体现场地租赁交易的证明材料。故本项内容不作修改。
六、关于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投标人资质和认证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石岩街(略)内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不涉及物业管理。故本项内容不作修改。
七、关于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企业服务质量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行政机关颁发的环卫类奖项名称:(略)
八、现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管理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评分项的澄清
原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第2点“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管理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的评审依据,补充现场项目经理:(略)
九、现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投标人拟投入设备情况”评分项的修改
1、原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第5点“投标人拟投入设备情况”评分内容中“投标人拟投入并已在(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略)管理主管部门)(略)备案的环卫作业车辆设备情况:3、(略)面养护车(总质量≥4吨),每一台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9.5分”修改为“2、(略)面养护车(总质量≥4吨),每一台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19.5分”。2、原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第5点“投标人拟投入设备情况”评审依据中“3、提供车辆在(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略)管理主管部门)(略)的备案截图,(略)显示的车辆所属备案企业需与投标人名称:(略)
十、现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8时3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期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逾期未解密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3
(略)
(略)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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