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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巷茗苑配套道路(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发布日期:2024-06-24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2024-06-(略)(略)(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1.1(略)(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略)批准建设,招标人:(略)
1.(略)(招标代理:(略)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规模:(略),全长284.22米,红线宽度为24米;(略),全长258.651米,红线宽度为16米。道路等级(略)支路。
(略)合同估算价:1310.26万元(设计费30.30万元,施工费1279.96万元)
(略)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略)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略)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略)
2)根据招标人:(略)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含各项专项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红线范围内地上垃圾及附着物、障碍物清运;(略)的铺设等。
5)现场临时设施搭设。
6)(略)与场地的衔接。
7)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8)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包含但不限于如临近建筑物保护、破路、基坑支护、高支模、降排水、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及等级要求:企业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略)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且(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
②施工资质:(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①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注册建(略)政公用工程二级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2)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略)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
4)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②并且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D.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6)项目管理机构:
①设计负责人
A.设计负责人资质: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略)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载明的专业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以正式有效的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或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B.并且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b)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②施工负责人
A.施工负责人资质: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B.并且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b)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7)投标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注:①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出现如下行为:
(1)自2022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2)自2023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自2024年3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略)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略)
(3)与招标人:(略)
(4)单位:(略)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其他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单位:(略)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略)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牵头方需为承担本次项目全部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略)
⑤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获取:(略)
⑦签字或盖章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
(3)投标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略)”,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略))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应按照《(略)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5)投标人(申请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四、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4.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略)
五、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略)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略)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6.5%、97%、97.5%、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4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0.25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0.25分)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0.25分)
4.提供项目设计重点、难点、控制措施,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3分)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0.25分)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略)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招标人:(略)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不包含封面和目录,但包括附图),每超出1页扣0.1分,扣完为止;版面大小除附图可采用A3幅面外,其余部分均采用A4幅面,排版样式采用竖版。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道路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及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3.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和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1、以上人员需提供2024年5月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人员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载明的专业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以正式有效的技术职称申报材料或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2、各专业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否则不予计分。
3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万元(含)及以(略)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项目无需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项目特征和要素,则还应提供有效的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略)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5日00:00至2024年07月01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略).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七、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八、其他
8.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略)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3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略)
8.4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1(略)(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略)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略)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略)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略)
(略)络信息科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10.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略).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略)(略)
联系电话:(略)
(略)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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