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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主要路口文明交通劝导市场化项目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发布日期:2024-06-25
所属地区:安徽 - 芜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WH14CG2024FW3672((略):FS(略)23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人员配置相关要求”中“(1)人员配置:按照文明劝导需要,(略)口每日有4名劝导员进行4小时劝导,(略)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数。每天(含节假日)路口上班有42人,若遇特殊情况时,工作时间需服从业主单位:(略)
“(2)相关要求:③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上午:7:00点—8:30点;中午:11:30—12:30;下午:17:00—18:30”
现在改为:
“(1)人员配置:按照文明劝导需要,(略)口每日有4名劝导员进行3.5小时劝导,(略)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人数。每天(含节假日)路口上班有42人,若遇特殊情况时,工作时间需服从业主单位:(略)
“(2)相关要求:③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上午:7:00点—9:00点;下午:17:00—18:30”
2、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人员配置相关要求”中相关要求,新增:
“4、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外,其他服务人员可为非全日制用工。中标供应商需为所有服务人员缴纳意外保险费用。(注:(略)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
3、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商务部分
供应商业绩
2分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交通秩序维护服务或交通劝导服务项目)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略)(单位:(略)
更正为:
供应商业绩
2分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合同中含交通秩序维护或交通劝导或秩序维护工作内容的)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略)(单位:(略)
4、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技术部分
项目负责
人业绩
2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交通秩序维护服务或交通劝导服务项目)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略)(单位:(略)
更正为:
项目负责
人业绩
2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合同中含交通秩序维护或交通劝导或秩序维护工作内容的)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略)(单位:(略)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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