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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公安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4-06-25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潢财竞磋采购-2024-10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527685.16元
最高限价:527685.16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潢财竞磋采购-2024-10
(略)公安局物业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527685.16
527685.1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5.1、采购范围:(略)顶风柜等设备季度清洗等服务。
5.2、服务地点:(略)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项目属性:服务
5.5、质量要求:合格
5.6、标段划分:1个标段
5.7、评标方式:(略)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略)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略)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应未被列入“(略)”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略)”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略)”((略).cn)、“信用中国”((略).cn)和“(略)”((略).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3.4供应商与采购人:(略)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6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方式:(略)
(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略)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略)网站-通知公告-《(略)(略)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略)下载。
(3)获取:(略)
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略)》、《(略)网》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略)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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