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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民政局中卫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 中卫 发布日期:2024-06-25
所属地区:宁夏 - 中卫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6/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109、209)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NXZR(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
2、项目名称:(略)
3、(略):NXZR(ZC)-(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元):30000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元;
7、采购需求: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编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略)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略)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声明函。
4.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略))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邀请函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略)(略)同时发布。
2、(略)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项目负责人:石静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2024年06月25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编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略))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6月25日至2024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略)(略)同时发布。
2、(略)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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