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
(略)城乡融合发展局
关于2024年6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略)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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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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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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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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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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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祥承智能制造注塑项目
宜宾三
(略)
(略)
(略)
该项目
(略)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2600m2。项目拟投资3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注塑机、水温机、油温机等注塑件加工设备,建设手持智能终端机、家电、汽车等产品注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注塑件2400万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的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印刷、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
(略)后排入白沙城镇污水处理厂。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进行项目总平面布局,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控制设备噪声污染,管控设备运营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一般固废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注塑件、焊渣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水口料经破碎收集后定期外售抽粒厂;废催化剂收集后外售催化剂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墨桶、废含油墨抹布、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清洗废液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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