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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兴隆台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盘锦 发布日期:2024-06-26
所属地区:辽宁 - 盘锦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2024年兴(略)行政事业单位:(略)
撰写单位:(略)
(2024年兴(略)行政事业单位:(略)
项目概况
2024年兴(略)行政事业单位:(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010
项目名称:(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一部分:注意事项
(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第二部分:相关政策
对于授予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采购人:(略)
第三部分:相关部门联系电话:(略)
注册入库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联系电话:(略)
评审科联系电话:(略)
信息科联系电话:(略)
采购科联系电话:(略)
第四部分:相关需求
2024年兴(略)职工医疗补助保险服务机构
注:下方四项均为★标注项,都是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项。
★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1、项目内容:
为保障兴(略)政府公职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充分发挥政府民生的保障作用,现(略)所有政府公职人员投保补充医疗保险。
2、保障风险及方案: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合理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分段报销:
(1)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对于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部分按90%比例赔付。
(略)审批使用的目录外药品,30%的个人自付部分按90%赔付。
(2)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按90%赔付。
(3)对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90%赔付,最高赔付限额为12万元。
3、服务期限:2024年全年。
4、付款方式:(略)
★履约期限:2024年全年
★履约地点:(略)
★付款方式:(略)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略)
验收报告:采购人:(略)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略)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全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6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略)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略)
(略)(略)3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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