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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南阳支队装备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发布日期:2024-06-26
所属地区:河南 - 南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6/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略)网站(https://(略).cn)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南阳政采公开-2024-23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33,941,660.00元
最高限价:7,535,100.00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南阳政采公开-2024-23-5
包5
(略)
(略)

0
2
南阳政采公开-2024-23-6
包6
(略)
(略)

0
3
南阳政采公开-2024-23-7
包7
(略)
(略)

0
4
南阳政采公开-(略)
包11
(略)
(略)

(略),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略)
5
南阳政采公开-(略)
包15
(略)
(略)

(略),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5.1采购内容:本项目着力提升(略)自然灾害救援能力,完善前突快反模块、地震救援专业队、水域救援专业队的装备保障水平,积极应对(略)全域的自然灾害事件,逐步形成适应现代化社会的救灾救援体系,现拟采购一批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等专业救援队建设所需特种车辆装备器材。
包5:大型宿营车1辆;
包6:物资运输车B1辆;
包7:物资运输车C1辆;
包11:坑道小型空气输送机36套,移动供气源16套,水驱动排烟机6套,移动式排烟机10套,充气帐篷(100m2)20套。
包15:AED除颤仪26套,大功率发电机2套,净水设备16套,静音发电机4套,卷扬机6套,水下摄像机2套。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5.2交付的地点:(略)
5.3合同履行期限(交付的时间(期限)):
包5、包6、包7(车辆类):采用进口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采用国产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包11、包15(装备类):自样品验收合格之日起50日历天内交付,合格样品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包1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依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包1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单位:(略)
3.8本项目包5、包6、包7只允许生产企业投标(投标人单位:(略)
3.9本项目包15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生产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AED除颤仪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3.10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申请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略)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略)
2.(略)进行签到;
3.因申请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略)7;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申请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申请人自动放弃响应(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5.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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