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皖铜华标代字【2024】第07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R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现对招标公告中项目需求更改如下:
(略)
原内容:
现修改为:
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企业与项目负责人业绩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
(略)域环境影响评价业绩的(须包含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若合同中无法反映评审要素,另须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
(略)域环境影响评价业绩的(须包含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若合同中无法反映评审要素,另须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可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得分)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各类
(略)或工
(略)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若合同中无法反映评审要素,另须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各类
(略)或工
(略)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8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若合同中无法反映评审要素,另须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业绩可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得分)
2.开标时间、地点:
(略)
3.采购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内容相冲突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招标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
2.招标代理: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电话: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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