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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债权申报公告公开时间:36分钟前公开人:
(略)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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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豫10破27-5号
各债权人:
本院于2024年6月3日以(2024)豫10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
(略)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南许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第2条、第12条之规定,本案采用快速审理机制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未收到本院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
(略)的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20号审判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略)
特此公告。
二0四年六月四日
附件
(略)润物债权人公告.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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