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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彩超采购(三次)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牡丹江 发布日期:2024-06-26
所属地区:黑龙江 - 牡丹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QYXM-HLJ-2405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函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略)
(三)承诺通过“(略)”、“(略)”、“(略)”、“信用中国”、“(略)”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
(四)承诺通过“(略)”((略).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签章);
(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
(七)特定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生产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为经销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所投产品与经营范围相适应及须提供有效的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点00分,更正为:2024年07月02日09点00分。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年06月28日09点00分,更正为:2024年07月02日09点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以更正后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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