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公告根据《
(略)服务类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对公用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采购进行公开选取,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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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方式:
(略)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略)
项目
内容
主要采购项目及内容
服务
期限
需求
数量
需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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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
2024年-2026年公用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附加车轮单独损失险、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等
2年
1家
防城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四、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提供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完成登记的新版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保险等相关业务。
(二)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非寿险)。(三)要求近3年以来(2021年6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保险经验业绩2个及以上(须提供相关有关键信息的材料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四)报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价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五)报价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六)报价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
(略).cn)查询报价人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及选取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日12时00分。
(二)报名方式:
(略)
(三)采购文件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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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七、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略)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6时00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略)
(略)递交报价文件,由报价人确认后签字、加盖公章报价文件pdf版一份、可编辑电子版Word一份(报价文件pdf版与可编辑电子版Word内容应一致,当报价文件pdf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内容不一致时,以报价文件pdf版文件为准;当报价文件pdf
(略)报价不一致时,
(略)报价为准),电子文档不得以任何方式:
(略)
八、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地址:
(略)
(略)
2024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公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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