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四、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备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
6.2单位:
(略)
6.3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
(略)
6.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饰、装修相关内容;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3.供应商单位:
(略)
五、获取:
(略)
六、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及地点:
(略)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七、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
(略)
(二)磋商地点:
(略)
八、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于当日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本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国资智采(国资智采(
(略))
(略)(
(略))上)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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