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根据西藏
(略)《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建立国家税务总局西藏
(略)税务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受理和回应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税务总局西藏
(略)税务局制定的
(略)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
(略)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情形的,可以向本局反映。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地址:
(略)
邮编:850000
三、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
按照“谁审查、谁回应”的原则,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举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转交政策制定部门办理、调查、核实(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处理投诉举报的政策制定部门要在转办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同时向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抄送处理结果,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
(略)税务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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