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二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外贸企业:
为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
(略))精神,现启动征集2024年二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2024年二季度进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补贴项目;
2.中小企业
(略)场开拓项目;
项目发生时间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1日期间,项目内容包括境外参展、境外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应对贸易摩擦商事法律服务等项目。
3.
(略)项目;
项目发生时间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
4.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各企业严格按照商务厅印发的2024年度《外经贸政策汇编》中的项目申报指南各项要求执行。请认真研究申报对象、申报材料、注意事项等内容。
2.根据《
(略))精神,为了合理控制项目数量,提高质量,对中小企业
(略)场开拓、进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等单个项目补贴资金低于5万元的,可支持企业年度合并一次性集中申报,原则上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得少于5万元。因此对季度运输补贴金额小于5万元的项目,四季度集中申报。
3.申报中小企业开拓
(略)场项目的企业,在7月15日前将纸质资料
(略)区商务部门,
(略)络进行项目的填报。网络开通后会在外贸群进行通知,请各企业及时关注群消息。
三、征集时间
项目征集时间自2024年7月1日—7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四、提交材料
各申报单位:
(略)
五、编印要求
(一)排版要求。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行间距28磅。用A4纸正反面印刷,原则上资料全部进行胶印。
(二)装订要求。资金申请报告封皮一律白底黑字,封皮加盖单位:
(略)
六、其它要求
(一)各企业严禁利用虚假项目和未实施项目申报项目资金,对提供虚假项目材料、凭证的企业,一经查出,将停止对该企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编印资料排版和装订的要求,规范整理提供项目资料,资料不合规的拒绝签收。
(三)各(县)区商务部门
(略)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
(略)商务局。
联系人:
(略)
大
(略)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罗思缦
(略)
(略)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李伟
(略)
(略)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张炳钰
(略)
石
(略)商务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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