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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东山大道167号房屋及小溪塔平湖路空地三年使用权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空地三年使用权
(略)YCWJ(略)-YCWJ(略)
挂牌价格(万元)详见《挂牌清单》
挂牌公告期(略)(略)
(略)湖北省-(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标的处出租状态,原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最终承租方为原租户,起租日自原租赁合同期满之日起计算;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租户,房屋的最终交付时间以出租方回收房屋具备交付条件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略)
交易条件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略)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4、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使用房屋,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附近单位:(略)
5、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原有家具家电损坏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标的清单》《不动产登记证》存在差异,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略)
保证金支付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略)指定账户((略)账户时间为准)。指定账户户名:(略);账号(略)(略);开户行:(略)三峡宜昌(略)支行。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交易方式:(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略)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略)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略)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略)
资产租赁合同.doc
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挂牌清单.xls资产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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