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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四川 - 绵阳 发布日期:2024-06-14
所属地区:四川 - 绵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6/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各在绵执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按照(略)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等7部门印发《(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监督评价对象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照“统一标准、上下联动、分级处理”的原则,由市财政局(略)区财政部门统一实施。被监督评价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随机抽取确定。(略)提取2023年度在绵执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自愿申请评价。2023年度代理(略)政府采购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的社会代理机构:(略)
(三)定向评价集采机构。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开展对本地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评价工作。
二、监督评价内容
监督评价分为监督检查和信用评价两项工作,监督评价主要内容为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每家被监督评价代理机构:(略)
(一)监督检查内容。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略)
(二)信用评价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三、监督评价安排
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从2024年6月17日开始至2024年10月3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4年6月17日至7月20日)
1.组建监督评价工作组。监督评价工作(略)、县两级财政部门人员组成,至少配备2名具备有效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且全程参加。工作组成员与被监督评价单位:(略)
2.被监督评价单位:(略)
3.确定被检查采购项目。每个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现场核查阶段(2024年7月21日至9月10日)
1.现场监督评价要求。监督评价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进场前应提前5日向被监督评价单位:(略)
2.形成监督评价底稿。监督评价工作组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照监督评价指标口径逐项核查被监督评价单位:(略)
3.开展“双向互评”。被监督评价单位:(略)
(三)处理处罚阶段(2024年9月11日至10月20日)
市财政局将按照问题项目预算单位:(略)
四、工作要求
监督评价工作组要服从统一安排,严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核查问题要做到准确适用法律依据,确保工作底稿格式规范、事实清楚、依据充分。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五、其他事项
现场核查监督评价期间,监督评价工作组成员食宿自理,并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略)
联系人:(略)
附件:
1.社会代理机构:(略)
2.集中采购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3.社会代理机构:(略)
4.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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