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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区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部分和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部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贵州 - 遵义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贵州 - 遵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GZHY-(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概算投资:316137.66元
5.最高限价:316137.66元
6.交货期及服务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设施建设全部货物的生产和运输、安装调试、(略)接入初步验收完毕,进入试运行。
7.交货地点:(略)
8.采购需求: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设施建设全部货物的生产和运输、安装调试、(略)接入初步验收完毕,进入试运行。
标项名称:(略)
9.防治项目建设内容:
1.视频监控部分
分别在泗渡镇幸福村幸福河沿线安装2台黑光水尺球,在板桥镇板桥村高坎组和娄(略)亮石河金钟人家段各安装1台黑光水尺球,用于监测监控河道及山洪沟实时水情和工情变化。
2.雨量监测部分
分别在泗渡镇幸福村小学、板桥镇板桥村高坎组和娄(略)亮石河金钟人家河段各安装雨量监测设备1套(翻斗式雨量计、RTU遥测终端),用于监测实时降雨情况,为预报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和人员转移提供相关技术依据。
3.河道水位、流速流量监测部分
分别在泗渡镇幸福村幸福河、板桥镇娄(略)亮石河金钟人家段各安装1套流速流量监测设备(雷达流量计、RTU遥测终端),用于监测幸福河、亮石河河水流速、水位、瞬时流量和累计水量。
4.警示标识标牌部分
分别在泗渡镇幸福村、板桥镇板桥村高坎组和娄(略)亮石河金钟人家段安装山洪灾害(略)责任人公示牌和警示牌各1块;在泗渡镇幸福村安装4(略)线指示牌,在板桥镇板桥村高坎组安装3(略)线指示牌、娄(略)亮石河金钟人家段安装4(略)线指示牌;在泗渡镇幸福村4个临时安置点各安装1块山洪灾害防御避灾安置点标识牌,在板桥镇板桥村高坎组3个临时安置点和娄(略)亮石河金钟人家2个临时安置点各安装1块山洪灾害防御避灾安置点标识牌。
5.河道清淤部分
对泗渡镇幸福村幸福河部分淤塞较严重断面进行清淤及两岸植被清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若为事业单位:(略)
注: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略)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可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2年以来任意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3)也可提供截止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至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略)章程(复印件);(5)供应商若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略)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略)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下载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
注:采购人:(略)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5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7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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