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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生产物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生产物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略):【HXZB】(略)
项目所(略):河南省一、招标条件本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生产物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0,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生产物流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须提供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生产物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生产物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工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略)根据《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釆购代理机构:(略)
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釆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略)”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釆购代理机构:(略)
【注:依据《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釆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岀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单位:(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略)
七、其他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略)
2.2(略):【HXZB】(略).3项目预算:(略)2.4采购内容: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生产物流实训基地设备采购,须提供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采购数量:1批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8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日内2.9质保期:1年。
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
2.11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交货期。
2.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1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工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略)根据《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釆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釆购代理机构:(略)
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釆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信用河南”网站、“(略)”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釆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釆购代理机构:(略)
【注:依据《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与政府釆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岀现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单位:(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获取:(略)
4.3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4获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6.2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略)》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8.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8.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略)
9.联系方式:(略)
(略)2024年6月28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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