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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第二热源厂100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酒泉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甘肃 - 酒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第二热源厂100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招标及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向上争取等多渠道筹措解决,(略),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略)
2、建设地点:(略)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规模:对(略)第二热源厂100吨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主要内容为SNCR+SCR(略)改造、(略)及除尘设备改造,并对其他环保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5、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总工期:67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100(略)改造提升工程。
(略)更换布袋收尘器滤袋2000条,更换刮板机1台。更换电动星型卸灰阀6台及其他;(略)1套,(略)1套,(略)1套及配套的设备基础、阀门、仪表、配套件等。
二标段:100(略)改造提升工程。
建设SNCR+SCR(略)1套,升级改造CEMS(略)一套;修建渣沟61米,省煤器处增加吹灰器3套,更换重型板链除渣机3套及配套的设备基础、阀门、仪表、配套件等。
7、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8、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资金来源:通过向上争取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略)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略)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略)
5、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略)
6、投标单位:(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略)(略)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略)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略)网站((略).cn/)“办事指南”中的《(略)-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略)”获取:(略)
2、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略)《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3、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略)(略)(略)(略)站((略).cn/)办事指南下载《(略)(略)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有疑问请咨询:(略)电话:(略)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略)(略)》评审。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略)
请投标人于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04日17:(略)网((略).cn/jtx/index2.html)获取:(略)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八、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获取:(略)
1、申请信息登记表获取:(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略).cn/jtx/index2.html)上发布。
十、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略)(略)”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略)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略)
4、(略)站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建设单位:(略)
十、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2024年6月28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略)
本人以(公司名称:(略)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略)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略)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略)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略)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5.(略)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略)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略)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略)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略)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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