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桩基检测及沉降观测项目答疑文件
各竞包单位:
(略)
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建菱和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桩基检测及沉降观测项目【
(略):hzgq
(略)】的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提疑内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的
(略)节“技术资信标得分”的“企业信用”中把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评审因素不合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即可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不是针对企业服务能力,投标人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与招标需求及服务质量并无直接关联,不适合作为评审因素,因此建议招标文件删除“竞包人提供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的2分”。
答:详见发包文件。
提疑内容2:技术评分第5条,原招标文件,竞包人提供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的2分;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2分;企业信用评级AAA的得2分,AA的得1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6分,变更后招标文件为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3分;企业信用评级AAA的得3分,AA的得2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6分。我方认为变更后招标文件不具公平、公正性,变更后招标文件带倾向性和指定性,不具竞争性,且未设置AAA、AA、A的分值,直接一个AAA定分,严重存在不公平、不公正。建议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答:按发包文件要求执行,不作调整。
提疑内容3:(一)技术资信第2条:本项目负责人外,竟包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的得5分,最高得10分;除项目负责人外,竟包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地质岩土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每人得5分,本项最高10分,我方认为该评分标准不公平、不公正,倾向于勘察单位:
(略)
答:(一)按发包文件要求执行,不作调整;
(二)按发包文件要求执行,不作调整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文件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函为准,发包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略)
(略)
2024年6月28日
答疑澄清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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