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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长春桥路5号地下车位(东段)140个车位整体出租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所属集团/(略)
出租方联系人:(略)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略)(略)(略)
坐落位置(略)地下车位(东段)详见附件清单
房屋使用现状空置
建筑面积1660.3平方米
房屋用途车位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总经理:(略)
(略)总经理:(略)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1、此次140个车位挂牌出租为整体出租,标的不得分割,租赁期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因140个车位在出租过程中涉及到车位销售,(略)通过挂牌确定意向承租方后,双方需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略)140个车位的部分或整体销售。3、因140个车位面临挂牌转让,(略)与意向承租方签订相关合同后,在合同期间涉及到车位产权变更的,则以产权变更日结束该车位的出租关系,根据实际时间结算相关费用。4、在合同期间涉及车位销售产权变更的,承租方与车位实际使用方在车位产权过户日结束租赁关系,并结算相关费用。5、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内,运营承租标的应符合国家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略)/承租期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300元/月/车位为承租价格,合同期内140个车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消防设备及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1,659.58平方米租赁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
起租日2024年6月1日免租期无
租金调整方式:(略)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支付要求:合同签署后7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租金。押金为3个月租金。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1、(略)的车场物业管理费60元/月/车位。2、合同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照明、水电费、消防安全设施及与地下车位承租使用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停车场地是否允许装修改造否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略)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2.意向承租方须为成立5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本次140个车位承租方承租后,再次出租时,只能承租给(略)业主使用,不对外出租。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2.6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2.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出租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图片项目附件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原网址:https://(略).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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