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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JKHYDX-F1005)(第1包)

所属地区:甘肃 - 酒泉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甘肃 - 酒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某单位:(略)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KHYDX-F1005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某单位:(略)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1年为止(供应商若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违纪违规等行为,立即停止供应采购,列入黑名单,后续禁止参与我方采购活动)。合同期满后,在副食品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我方可以与供应商签订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合同。(若合同履约期间上级关于副食品采购法规有修改,则供应时间可依据法规调整)
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项目地点:(略)
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0万元/月。(此金额为参考金额,投标人以优惠率作为报价)
6.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优惠率必须大于10%(以酒泉、嘉峪(略)大型、连锁商超零售价为基准价),投标人报价优惠率小于等于10%将被否决。投标报价包含成本价、运输、人工、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招标代理:(略)
7.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择优选取2家供应商中标,评审方式:(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非“三资企业”(指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以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副食品供应项目,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拟配备本项目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
4.我方对投标人注册地不限制,但投标人应当在酒(略)(指(略)和嘉(略),(略)(略)范围,下同)具有实体经营场所,投标人在酒(略)应具有冷藏库,具备冷藏环境下保存食材的能力,投标人所供应的采购物资实体店均有销售。我方有权对投标人的营业资质、店铺地址:(略)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具备中标所供应食品物资的运输、配送能力,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内,准时、保质将有关物资运送到招标人:(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略)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略)
请供应商于2024年7月2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7月8日下午17:00时登录《(略)》(http:/(略))进行投
标登记并按要求获取:(略)
方式:(略)
(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联系地址:(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略)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七、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略)》、《(略)》、《(略)》发布。
九、招标人:(略)
1.采购人:(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3.监督人信息
监督人:甲方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纪检部门信息
监督人:甲方纪检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5.注意事项
(1)采购人:(略)
(2)若对采购过程存在质疑的,请先联系招标代理:(略)
(3)对招标代理:(略)
(4)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可向纪检部门举报。
(5)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流程质疑投诉,即先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后,再投诉,未经质疑不得投诉,否则我方有权不予受理,不得不按正常流程质疑投诉,否则将列入采购黑名单。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全体供应商共同提出。
(7)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略)
(8)供应商提出质疑,须为认为对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方可提出质疑。
(9)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名称:(略)
(10)供应商质疑、投诉、举报必须基于事实依据,且证明材料的来源必须合法,若查实不实投诉举报的,将被列入采购黑名单。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略)(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补充信息和澄清文件。(略)站获取:(略)

(略)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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