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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铁岭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辽宁 - 铁岭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6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001、003、005、007包组第三章货物需求中“设备技术参数”修改部分技术指标。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7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1日10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略)最新发布为准。2.(略)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略)相关通知,现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如未递交按无效投标处理。3.(略)上解密,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略)前后顺序排序中标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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