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
(略)
2024年5月15日,
(略)承担“牙甫泉镇滴灌带生产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
(略)已编制完成了《牙甫泉镇滴灌带生产车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1.
(略)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略)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
(略)史工,联系电话:
(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
(略)及其周
(略)。
三、
(略)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
(略)(略)站进行下载,网址:
(略).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略)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
(略)
(1)本项目建设单位:
(略)
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2)环评单位:
(略)
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邮箱:
(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附件:
牙甫泉镇滴灌带生产车间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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