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参数公示
一、公示目的:我院第二批医疗设备参数已论证完毕,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
(略)上公示。诚邀广大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它性参数。
二、项目名称:
(略)
三、
(略):2024-VBJWJY-W101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转运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企业要求须成立3年以上,专业从事该类项目的生产商或服务商。
(二)单位:
(略)
(三)质询供应商应提供所对应设备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四)营业执照包含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五、技术参数
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
1.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8日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3.方式:
(略)
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
(略)未按要求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不予受理,也不做出书面回复。本次医疗设备参数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设备参数质疑。
七、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略)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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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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