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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15th高效燃气锅炉节能分享服务及已有锅炉节能维修服务(变更公告)招标公告变更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四川 - 宜宾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招标项目:(略):SCNT-QT-(略)三、更正事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条节能分享条件、方式:(略)
(略)当年综合供汽气耗下降值≥3Nm3/吨汽时,甲方分享给乙方的节能费用基础部分=上述(略)条约定的年供汽量×投标方所报的每吨蒸汽节能分享单价;超过3Nm3/吨汽的节能费用部分,根据中标价/3Nm3/吨汽进行计算,超出部分的节能费用投标方和招标方按50%:50%进行分享,但投标方分享超出部分的节能费用每年不超过10万元,整个分享期总额不超过60万元。
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条变更内容的,均按本变更内容执行。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7条节能分享条件、方式:(略)
2.1烟囱合并所产生的费用(含因烟囱合并需增加的烟道、(略)梯、平台等)、拆除已有3根烟囱等合并计算,招标方分6期按年平均支付该项费用。
投标方应自行制定对招标方一台已有15t/h锅炉节能维修的实施方案,以达到更多节能分享的目标,投标方制定的节能维修方案须满足招标方对该已有锅炉节能维修的基本要求。
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条变更内容的,均按本变更内容执行。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结算方式:(略)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略)整(大写:叁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条变更内容的,均按本变更内容执行。
4、由于本次变更,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6.投标文件的递交下面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0日日10时00分。”变更如下: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6日日10时00分。
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本条变更内容的,均按本变更内容执行。
四、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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