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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4年7月第1批次医用耗材议价挂网采购产品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略)(略)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略)(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略)(略))2024年7月第1批次(YJHCGW(略)(略)采购产品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价格信息申报的医用耗材产品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公告》中“(略)采购”(略)价格;
(二)(略)(略)内注册证状态、规格状态、产品状态均为“生效中”或“变更生效中”。
(略)(略)(略)(略)挂网的产品,(略)(略)内维护的,相关产品价格信息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8日。
三、申报内容和方式:(略)
(略)填报方式:(略)
四、相关要求
(一)(略)价格应不高于该产品本次(略)(中标)价格(不含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下同)(略)(略)最低交易价格。鼓励生产企业参照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自主申报价格。
(二)医用耗材价格信息货币单位:(略)
(三)《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请企业下载后按照要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章)、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略)径进行上传。
(四)请企业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截止时间过后申报的属于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未覆盖品类的医用耗材产品将按照《公告》要求纳入下一批次。根据《(略)注册认证与资质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5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自2024年2月1日起,已赋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医用耗材,省平台将不再单独受理资质维护((略)程序的产品)。
(五)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六)请企业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如实申报价格信息,如发现企业存在虚报、漏报、瞒报价格或报送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记录及信用评级,并结合信用等级实施相应处置措施。
(七)根据《广东(略)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18号)和《(略)注册认证与资质信息集中维护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54号)有关要求,(略)(略)完成企业资质注册认证和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略)已完成注册认证的,无需重复操作),以避免影响采购工作。
(八)(略)交易,(略)维护的资质信息及产品信息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有过期或更新的请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更新维护。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8号)有关“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要求,请已在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动态维护”系统(网址:https://(略).cn/)正式公布有效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以下简称国家医保代码)的报名企业,尽快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最新国家医保代码为准,校对、更新、增补本企业产品对应的27位“国家医保代码”。
五、联系方式:(略)
(一)(略)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略)(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
(略)
2024年7月1日
附件:医用耗材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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