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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河下游环境提档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江苏 - 无锡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大港河下游环境提档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略):丁招(2024)24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河下游环境提档升级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略)大港村村民委员会,(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概况
1、建设地点:(略)
2、工程规模约143.78万元;
3、结构类型:道路;
4、合同估算价:约143.78万元;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
9、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品牌:/。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略)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略)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略)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略)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略)
④与招标人:(略)
⑤单位:(略)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略)(略)1801)代理部报名及获取:(略)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贰万元(形式仅限本票,金额不得分开,必须以投标单位:(略)
收款单位:(略)
(略)(略)1
开户行:中国银行宜兴环科园支行
(略)(略)3
交纳形式:本票,暂不接受其他形式;
退还时间:未中标单位:(略)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现金形式,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形式:采用资格预审,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略)
注:除上述第(5)、(6)、(7)项可携带电子证书(扫描二维码可查)外,其他材料需携带书面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6时30分,地点:(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3、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14时00分
4、开标地点:(略)
5、(略)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略)
注:(1)请投标人邮寄时在快递显著位置写明投标单位:(略)
六、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50%,第二年底支付至审定造价的70%,第三年年底付清余款。备注:如在付清余款的时间节点内审计报告出具不足一年的,需扣留工程审定造价的5%,待审计报告出具满一年后根据抽复审情况进行付款。
七、其他
1、本工程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略)上合同备案为
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略)
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略)
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略)”查询为准)。
八、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上发布。
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编:214200
招标代理:(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2024年7月2日
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计算汇总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略)
一、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1、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下浮率Δ的抽取范围为:9%、10%、11%。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x70%与最高投标限价x30%之和下浮20%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6.5%、97%。
评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时,不再采用ABC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评标细则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基准价及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有,先抽计算方法)的抽取在招标人:(略)
4、投标文件按现场签到顺序排序,拿出抽值前废标的投标单位:(略)
5、相关数值抽取后,在抽取现场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应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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